因為愛而結婚,人人都希望能幸福長久,但現實卻不總是童話。當婚姻走不下去時,學會放手、勇敢面對離婚,反而可能是重新開始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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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一、離婚的方式
我國法律目前有兩種方式:
-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同意離婚,簽署離婚協議書,約定監護權、扶養費、財產分配等,並有兩位證人簽名,再一起到戶政登記,才算生效。但實務上常遇到一方反悔、不願簽字或不去登記,導致離婚無法完成。
- 法院裁判離婚:若無法協議,就必須透過法院。案件會先進入調解程序,若達成共識,調解筆錄與判決效力相同。若條件仍僵持,則由法官審理並作出裁判。
二、法院如何判決離婚?
依法律,離婚可分為:
- 法定事由:例如重婚、外遇、惡意遺棄、虐待、意圖殺害、重大疾病、刑事判刑等十種情形。常見的是惡意遺棄與虐待,但需達到一定程度才成立。
- 重大破綻事由:婚姻關係已無法維持,且責任主要在對方,法院才可能判決離婚。這需要當事人提出具體證據,讓法官認同婚姻已徹底破裂。
三、律師的提醒
陳冠仁律師提醒,離婚訴訟不只是法律攻防,更包含談判策略。有時候對方表面上不同意離婚,其實是因為在乎監護權、扶養費或財產分割。此時若能透過專業律師規劃訴訟策略,適度調整談判底線,往往能加速爭議解決,讓雙方都能找到出路。
離婚並不是失敗,而是用勇氣換取自由,讓自己有機會重新迎接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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