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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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分已盡,但財務糾葛卻還沒了結。報章雜誌中,我們常看到某些金童玉女離婚時分得巨額財產的新聞,這讓人誤以為:是不是離婚就代表可以拿走配偶一半的財產呢?其實,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今天就帶大家來認識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的基本概念。

一、離婚一定要分財產嗎

並不是所有離婚情況都能要求財產分配。要行使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必須以 法定財產制 為前提。依照 民法第1005條,我國夫妻財產制度分為 法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若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簽訂契約約定採取其他制度,那就會自動適用法定財產制。

二、何時可以行使請求權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才會產生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常見情況包括:

  1. 夫妻一方死亡
  2. 離婚
  3. 結婚經撤銷
  4. 夫妻之一方破產
  5. 聲請改用分別財產制
  6. 夫妻協議改用其他財產制

其中,最常見的就是 夫妻一方死亡離婚。在這些情況下,才可能由一方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藉此保障經濟上相對弱勢的一方。

三、陳冠仁律師提醒

許多人以為離婚後就能「分一半財產」,但實際上需符合 法定財產制 才能行使權利。再者,財產範圍怎麼計算、債務如何處理,往往涉及專業的法律判斷。如果你正面臨 離婚財產糾紛,或想釐清自身權益,建議尋求專業 律師 協助,避免因誤解法條而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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