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讓房屋糾紛該怎麼辦?房東必看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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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東與房客的租賃關係中,最常遇到的爭議之一,就是 房客積欠租金卻拒絕搬遷。這種情況下,房東能不能直接趕人?需要透過法院怎麼處理?以下透過真實案例帶大家了解。

案例事實

甲房東將房屋出租給乙房客,租期一年,每月租金 1 萬元,並收取 2 萬元押金。乙入住後經常遲繳租金,最後甚至 連續三個月未繳。甲多次催討未果,要求乙搬離,卻遭拒絕。最終甲委託律師協助。

律師評估

 陳冠仁律師(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分析:

  1. 民法、土地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房東可先從押金抵扣,但若房客仍 達 2 個月未繳租金,房東即可提前終止租約。
  2. 房東須先 以存證信函催告限期繳納,若房客逾期仍未繳,就能正式終止租約。
  3. 提起「遷讓房屋訴訟」需要符合程序要件,過程可能曠日費時,律師會協助房東擬定最省時的訴訟策略,降低風險與損失。
  4. 在本案中,因押金可抵兩個月房租,最初僅剩 1 個月未繳,故先發函催告。後續房客繼續拖欠,達 4 個月以上,律師遂正式提告,請求 遷讓房屋+補繳租金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後認定:

  1. 房東甲終止租約 合法有效,乙應搬離房屋。
  2. 租期內積欠的租金,乙必須清償。
  3. 租約終止後仍繼續占用的期間,屬於 不當得利,乙需另行賠償甲的損害。

律師提醒

房東面對房客積欠租金時,切勿只靠口頭要求,務必 保留存證信函、租約、對話紀錄 等證據,必要時委託律師提告。這樣才能保障自身權益,避免無限期被拖欠租金,甚至還房屋被長期霸占。

專業建議:不論是房東提告「遷讓房屋」,還是房客想保護自身合法權益,都應先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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