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案例:拒不還錢,法院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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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親友之間互相借錢十分常見,但當借款人拒絕承認、甚至辯稱「這不是借款而是贈與」,該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以下就以一個真實案例來說明。

案例事實

張三向法院提告,主張李四向他借款 100 萬元,但李四卻矢口否認,還辯稱該筆金錢其實是張三的母親美代子「贈與」,作為購屋頭期款使用,並由美代子直接交款給建商。李四拒不還款,態度強硬,張三只好尋求律師協助。

律師評估

👉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陳冠仁律師 認為:

  1. 消費借貸必須具備「雙方合意」與「金錢交付」兩大要件。
  2. 因李四否認債務,依據舉證責任分配,張三必須先證明確實有借貸事實。
  3. 舉證方式除了借據,還可透過匯款紀錄、證人作證等方式補強。
  4. 訴訟策略上,若僅爭執金額大小,可考慮和解;但本案債務人全盤否認,仍需完整訴訟攻防。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後認定:

  • 張三提供了借據,並有父親作證,與存摺紀錄相符,證據力完整。
  • 李四雖請太太小芳作證,但其前後說法矛盾,被認為偏袒,證詞不可信。
  • 若該筆款項真屬贈與,李四不應另行簽立借據,顯然與常理不符。

➡️ 最終判決:李四應清償張三 100 萬元本金及法定遲延利息

律師提醒

借款糾紛中,最關鍵的就是 保存證據

  • 借據、匯款單、通訊紀錄、證人證詞,都可能成為勝訴的關鍵。
  • 切勿因熟人關係掉以輕心,缺乏書面證據往往是債權人最吃虧的地方。
  • 對於拒不還款的債務人,建議及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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