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施用二級毒品案件,偵查程序獲不起訴處分

被告遭提告施用二級毒品罪,經委任律師辯護,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案件說明

當事人因被查獲有施用二級毒品之情形,收到檢察官偵查通知,擔心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與觀察勒戒等處分。

本案委託 陳冠仁律師/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協助處理偵查程序,協助當事人釐清事實、整理資料,並向檢察官完整說明相關背景及法律面評價,使偵查機關能全面理解案件脈絡。

 案件重點

案件類型: 刑事案件(施用二級毒品)
主要爭點:

  • 是否有反覆施用之情形?
  • 檢體驗證、採樣流程是否完整?
  • 當事人是否有自新意願或相關治療紀錄?
  • 法律上是否具觀察勒戒或不起訴裁量之條件?

律師介入策略:

  • 釐清施用背景、身心狀態與採樣過程
  • 提供醫療協助紀錄、自主進修或家庭支持資料
  • 整理事證並向檢察官具體說明是否需要進入勒戒評估
  • 強調無再犯風險、生活結構穩定等因素

 處理流程

  • 彙整採尿流程、檢體報告、查獲筆錄等資料
  • 說明當事人工作、家庭及支持系統
  • 製作書面意見,分析法條是否適用觀察勒戒或不起訴
  • 於偵查程序中回應檢察官疑問並補充必要證據

 結果

 檢察官審酌事證後,認定無繼續處分必要,作成『不起訴處分』。

(註:以上內容為本案經驗分享,非個別法律意見;每案結果仍依具體事實而異。)

 專業解析

施用毒品案件的評估重點通常包括:

  • 行為當下的身心狀況
  • 是否具反覆施用之習慣
  • 個案是否經治療、支持系統是否穩定
  • 是否符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不起訴或觀察勒戒規定

本案透過整理完整資料、補強生活背景與穩定性,讓檢察官能客觀評估是否有繼續處分的必要,最終使誤會與疑慮得以化解,避免進入不必要的後續程序。

 聯絡我們

如您或家人面臨毒品偵查程序,建議儘早與律師討論,以掌握程序權利並瞭解法律上可行方向。

台中所|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台中市西區四維街45號 📞 0909-888386

台南所|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台南市中西區永仁街39號 📞 0920-005011

相關文章:戒癮治療與觀察勒戒

明冠事務所
堅持以專業及同理處理每一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