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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2026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最新進度|現在還有特留分嗎?新舊法怎麼適用?
撰文/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分類/法律知識|遺產・繼承・特留分
最後更新/2026年8月23日
「聽說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已經取消了,是真的嗎?」
「現在寫遺囑,可以完全不留財產給兄弟姊妹嗎?」
「法律已經三讀通過,是不是從現在開始兄弟姊妹就不能主張特留分?」
「父母、兄弟姊妹過世的時間在修法前後不同,到底要適用新法還是舊法?」
2026年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確實出現重大變化。
立法院已於2026年7月28日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 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總統並於2026年8月17日公布修正條文。
但這次修法不是公布當天立即生效。
依新法規定,2026年修正的民法第1223條,自公布六個月後施行。
因此,截至2026年8月23日:
兄弟姊妹的特留分還沒有正式消失。
新法正式施行後,兄弟姊妹才會從具有特留分保障的繼承人名單中刪除。
一、2026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到哪裡了?先看快速答案
目前最新進度可以整理成:
2026年7月28日 → 立法院三讀通過 →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 2026年8月17日 → 總統公布 → 公布後6個月施行 → 預計2027年2月17日生效
所以如果你現在搜尋:
「2026兄弟姊妹特留分取消了嗎?」
最精確的回答是:
修法已完成三讀並公布,但截至2026年8月23日尚未正式施行, 因此目前原則上仍應注意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
二、現行法律下,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多少?
在新法正式施行以前,現行民法第1223條仍規定:
- 直系血親卑親屬:應繼分的二分之一
- 父母:應繼分的二分之一
- 配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
- 兄弟姊妹: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 祖父母: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因此,目前兄弟姊妹仍可能具有:
應繼分 × 1/3
的特留分保障。
延伸閱讀: 特留分是什麼?特留分怎麼算、被侵害怎麼辦?
三、新法改了什麼?
2026年修正後的民法第1223條, 特留分權利人將改為:
- 配偶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父母
- 祖父母
兄弟姊妹被刪除。
也就是說,新法正式施行後:
兄弟姊妹仍可能是法定繼承人,但不再享有特留分保障。
四、取消兄弟姊妹特留分=兄弟姊妹不能繼承了嗎?
不是。
一定要分清楚:
應繼分
和
特留分
這兩個概念不同。
現行民法第1138條的法定繼承順位仍包括: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這次修法並沒有把兄弟姊妹從法定繼承順位刪除。
沒有遺囑
如果前順位繼承人不存在,而輪到兄弟姊妹繼承:
兄弟姊妹仍然可能依法繼承遺產。
有有效遺囑
如果被繼承人透過遺囑把遺產全部留給其他人:
新法施行後,兄弟姊妹原則上不能再用「特留分」要求保留一定比例。
所以:
取消的是最低保障,不是法定繼承人身分。
五、為什麼要取消兄弟姊妹特留分?
修法主要考量現代家庭型態改變, 兄弟姊妹彼此之間的生活與經濟依賴程度, 已與過去社會型態有所不同。
這次修法方向,也反映更重視:
遺囑自由與財產自主安排。
例如:
A終身未婚、沒有子女。
A有一個哥哥,但兩人30年沒有聯絡。
反而是好友B長期照顧A。
如果A透過遺囑把全部財產留給B, 舊法下仍可能發生兄弟姊妹特留分爭議。
新法正式施行後:
兄弟姊妹將不再有特留分可以主張。
六、現在寫遺囑,可以完全不留給兄弟姊妹嗎?
這個問題要非常小心。
不能只回答:
「可以。」
真正重要的是:
被繼承人何時死亡,繼承何時開始。
因為繼承原則上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因此新舊法適用的重要判斷時間點, 通常不是單看:
「遺囑哪一天寫。」
而是要看:
被繼承人何時死亡、遺囑何時發生效力。
延伸閱讀: 遺囑怎麼寫才有效?自書遺囑、公證遺囑與常見爭議
七、2026特留分新舊法到底怎麼適用?
| 情況 | 原則 |
|---|---|
| 新法施行前死亡 | 原則上仍依舊法處理 |
| 新法施行後死亡 | 原則上適用新法 |
| 遺囑在新法前寫,但新法後死亡 | 不能只因遺囑寫得早就適用舊法,仍應依繼承開始與施行規則判斷 |
| 遺囑在新法後寫,新法後死亡 | 原則上適用新法 |
因此判斷兄弟姊妹還有沒有特留分, 最重要的日期之一通常是:
被繼承人的死亡日期。
八、案例一:2026年10月死亡,兄弟姊妹還有特留分嗎?
假設:
- A於2026年10月死亡
- A沒有配偶、子女、父母
- A有哥哥與妹妹
- A立遺囑把全部財產留給朋友B
因為2026年10月仍在新法預計施行日以前:
原則上仍要依舊法處理兄弟姊妹特留分問題。
不能只因為法律已經在2026年8月17日公布, 就直接說兄弟姊妹沒有特留分。
九、案例二:2027年3月死亡,兄弟姊妹還有特留分嗎?
假設新法依目前規定於2027年2月17日施行。
A於2027年3月死亡。
A沒有其他前順位繼承人, 哥哥、妹妹原本具有第三順位繼承資格。
這時:
兄弟姊妹仍可能是法定繼承人。
但是:
兄弟姊妹已不再具有特留分保障。
如果A有有效遺囑把全部遺產留給朋友B:
哥哥、妹妹原則上不能再依兄弟姊妹特留分要求保留一定比例。
十、案例三:遺囑2025年就寫好了,但2027年才死亡,怎麼辦?
假設A在2025年立遺囑:
「全部財產留給長期照顧我的朋友B。」
A直到2027年3月才死亡。
這時不能只因為:
「遺囑是在舊法時期寫的。」
就直接認定一定適用舊法。
還是需要依:
- 繼承開始時間
- 遺囑發生效力時間
- 施行法規定
進一步判斷。
十一、取消兄弟姊妹特留分後,其他人的特留分也一起取消嗎?
沒有。
這次修法主要刪除的是:
兄弟姊妹特留分。
| 繼承人 | 新法特留分 |
|---|---|
| 配偶 | 應繼分的1/2 |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應繼分的1/2 |
| 父母 | 應繼分的1/2 |
| 祖父母 | 應繼分的1/3 |
| 兄弟姊妹 | 取消 |
不是整個台灣特留分制度取消。
十二、祖父母特留分有取消嗎?
沒有。
2026年實際公布的修法, 並沒有一起刪除祖父母特留分。
修正後仍保留:
祖父母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所以閱讀新聞或網路文章時, 要特別注意是不是看到:
- 早期草案
- 不同版本提案
- 政策討論
而不是最後正式公布版本。
十三、兄弟姊妹的應繼分是多少?
應繼分要依是否有配偶共同繼承等具體情況判斷。
例如:
- A未婚
- A沒有子女
- A父母均已死亡
- A有哥哥與妹妹兩人
如果沒有遺囑, 兄弟姊妹進入第三順位法定繼承。
在沒有其他特殊因素下:
- 哥哥:1/2
- 妹妹:1/2
新法取消特留分後, 這個法定繼承地位本身並沒有一起消失。
十四、舊法下,兄弟姊妹特留分怎麼算?
假設:
- 遺產1,200萬元
- 只有哥哥、妹妹兩名同順位繼承人
每人的應繼分:
1/2
舊法兄弟姊妹特留分:
應繼分 × 1/3
因此每人的特留分比例為:
1/2 × 1/3 = 1/6
換算金額:
1,200萬元 × 1/6 = 200萬元
所以舊法適用案件中, 如果遺囑把全部1,200萬元留給第三人, 就可能發生兄弟姊妹特留分爭議。
十五、新法後,同一案例會怎麼變?
同樣:
- 遺產1,200萬元
- 哥哥、妹妹兩人
- 沒有其他前順位繼承人
沒有遺囑
哥哥、妹妹仍可能依法各繼承1/2。
有有效遺囑把全部財產留給朋友
如果新法已施行:
兄弟姊妹不能再單純以兄弟姊妹身分主張舊法的特留分。
這就是:
應繼分仍在,特留分取消。
十六、兄弟姊妹長期照顧被繼承人,新法後就什麼都拿不到嗎?
不能直接這樣理解。
修法過程中, 也曾討論遺產酌給、特別貢獻等相關配套制度, 用來處理長期照顧、扶養被繼承人的特殊情形。
因此: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不代表所有照顧者在任何情況下都完全沒有其他法律主張空間。
但具體能否主張其他權利, 仍應依最終正式生效法規與個案事實判斷。
十七、已經發生的特留分案件會被新法直接消滅嗎?
不能直接這樣理解。
這次修法不是:
「新法一公布, 所有以前的兄弟姊妹特留分案件全部消失。」
如果繼承早已在舊法期間開始, 原則上仍需先依新舊法適用規則判斷。
所以實務上非常重要的一個日期就是:
被繼承人的死亡日期。
如果目前家族已經正在處理:
- 特留分爭議
- 遺囑爭議
- 遺產分割
- 兄弟姊妹繼承
不應只因看到新聞說:
「兄弟姊妹特留分已刪除。」
就直接放棄原本的法律主張。
十八、特留分和遺產分割訴訟有什麼不同?
特留分
處理的是:
遺囑、遺贈等安排, 是否侵害法律保障的最低份額。
遺產分割
處理的是:
共同繼承的遺產最後到底怎麼分。
例如爸爸留下:
- 一棟房子
- 500萬元存款
兄弟姊妹只是在爭:
「房子誰拿?」
這主要是遺產分割問題。
如果爸爸另有遺囑:
「全部財產都給其中一個人。」
才可能進一步出現特留分問題。
延伸閱讀: 遺產分割訴訟怎麼打?流程、證據、費用與法院怎麼分
十九、有遺囑,就一定不用管特留分嗎?
不是。
遺囑自由不是完全沒有限制。
即使兄弟姊妹特留分取消, 如果案件中仍有:
- 配偶
- 子女
- 父母
- 祖父母
等具有特留分權利的人, 仍可能需要處理特留分問題。
「兄弟姊妹沒有特留分」 不等於 「以後所有遺囑都不受特留分限制」。
二十、現在準備遺囑,修法後要不要重新寫?
不一定需要因為修法就全部重寫, 但很值得重新檢查。
尤其原本遺囑的核心目的如果是:
「不希望兄弟姊妹取得遺產。」
這次修法可能明顯影響整體遺產規劃。
建議重新確認:
- 有哪些法定繼承人
- 是否有配偶
- 是否有子女
- 父母是否在世
- 祖父母是否在世
- 哪些人具有特留分
- 遺產有哪些
- 遺囑形式是否有效
- 是否指定遺囑執行人
延伸閱讀: 遺囑怎麼寫才有效?自書遺囑、公證遺囑與常見錯誤
二十一、2026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時間軸
可以簡化成:
2026年7月28日 → 立法院三讀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 2026年8月17日 → 總統公布 → 公布後6個月 → 新制正式施行 → 預計2027年2月17日 → 兄弟姊妹不再具有特留分
二十二、2026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常見FAQ
Q1:2026年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經取消了嗎?
修法已三讀並公布,但截至2026年8月23日尚未正式施行。 新法自公布六個月後施行,所以目前仍處於過渡期間。
Q2:兄弟姊妹特留分什麼時候正式取消?
依2026年8月17日公布、六個月後施行的規定推算, 預計於2027年2月17日正式施行。
Q3:兄弟姊妹以後是不是完全不能繼承?
不是。兄弟姊妹仍保留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的地位。
Q4:沒有遺囑,兄弟姊妹還可以分遺產嗎?
如果沒有前順位繼承人, 而依法輪到兄弟姊妹繼承, 仍可能依法取得應繼分。
Q5:有遺囑把全部財產留給朋友呢?
如果新法已施行,而且案件只有兄弟姊妹原本可能主張特留分, 兄弟姊妹原則上不再有特留分可以據以要求保留一定比例。
Q6:父母特留分也取消嗎?
沒有。父母仍具有特留分。
Q7:祖父母特留分取消了嗎?
沒有。新法仍保留祖父母特留分。
Q8:遺囑在2026年以前寫的,新法還適用嗎?
不能只看遺囑書寫日期。 還要確認被繼承人死亡、繼承開始及遺囑發生效力的時間。
Q9:被繼承人在新法生效前死亡怎麼辦?
原則上仍需依舊法及新舊法適用規則判斷, 不會因為新法日後施行就當然把既有特留分全部消滅。
Q10:取消特留分後,長期照顧兄弟姊妹的人完全沒有保障嗎?
不能直接這樣說。 是否能主張其他權利,仍需依正式生效法規與個案事實判斷。
二十三、律師提醒:判斷新舊法,先看死亡日期,不要只看遺囑日期
2026年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後, 最容易出現的錯誤是:
「遺囑是2026年寫的,所以適用2026年的法律。」
這樣的判斷過度簡化。
真正應確認的資料至少包括:
被繼承人死亡日期 + 遺囑日期 + 遺囑內容 + 法定繼承人身分 + 新法施行日期
特別是2026年8月至2027年2月間, 正處於:
「已公布,但尚未正式施行」的過渡期。
因此更不能只看新聞標題說:
「兄弟姊妹特留分已取消。」
就直接下結論。
結論|2026兄弟姊妹特留分已修法,但目前尚未正式消失
截至2026年8月23日, 最重要的結論可以濃縮成四點:
- 立法院已三讀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 總統已於2026年8月17日公布修正條文。
- 新法自公布六個月後施行,目前仍在過渡期間。
- 取消的是兄弟姊妹特留分,不是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順位。
所以遇到實際案件時, 不要只問:
「現在還有沒有兄弟姊妹特留分?」
而要依序確認:
被繼承人何時死亡 → 當時新法是否已施行 → 有沒有遺囑 → 有哪些繼承人 → 哪些人具有特留分 → 遺產如何分配
這樣才能真正判斷:
到底適用舊法,還是新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