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手足,有緣成為家人,原本應是生前共享天倫,死後共享財富(?),但現實往往是,父不慈、母不愛、兄弟鬩牆,一家人明裡、暗裡鬧得不可開交,巴不得老死不相往來,才是社會常態。
但是,當繼承這頂帽子扣下來時,這些最親近的陌生人,便能來分你的遺產一杯羹…
我的財產死後不想給他繼承,可以嗎❓
你可以用「遺囑」來分配死後財產,遺囑有幾種方式:
- 自書遺囑
- 公證遺囑
- 代筆遺囑
- 一般口授遺囑
- 錄音口授遺囑
附註:第4和第5的「一般口授遺囑」、「錄音口授遺囑」是比較特別的遺屬方式,而且有時效性(三個月),一般人較少利用。
不過,要注意的是,遺囑仍然受到民法「特留分」規定的限制😱!
也就是說,特留分這個部分,你是無法100%自由作主滴~
覺得不甘心嗎? 下回聊聊其他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