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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遺囑訴訟的背景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在生命的最後階段,於2014年12月立下了一份密封遺囑,將他畢生辛勞所得的遺產全部留給二房獨子張國煒。這份遺囑,不僅是他對家庭未來的最後一份安排,也象徵著他對次子張國煒的深厚信任與寄望。張榮發於2016年1月離世,國稅局隨後估算其遺產總額約為250億元。經過繁複的法律計算和扣除應給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及遺產稅後,張國煒最終可繼承約140億元的遺產。
遺囑爭議
然而,這份遺囑並未得到所有家庭成員的認同。大房三子張國政對此表達了強烈的不滿,並提起確認遺囑無效的訴訟。他質疑父親在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態,認為張榮發已無能力做出如此重大的決定。此外,他還主張遺囑非由父親親自簽名,且不符合見證人等法律要件。然而,經由一審委託調查局進行鑑定,確認遺囑確實由張榮發親自簽署,且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密封遺囑」要件。儘管如此,張國政仍不服,提起上訴。然而,最終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遺囑的法律效力,使張國煒得以繼承父親的遺產。
高院判決理由
高等法院在審理此案時指出,儘管張榮發在遺囑作成前的數年中,曾因健康問題多次住院,且在遺囑作成後一度出現瞻妄症候群的現象,但這些並不足以證明他當時已經無法立遺囑。相反地,法院認為,張榮發在2014年還進行了一系列涉及鉅額財產的處分,這表明他在立遺囑時仍具備充分的判斷能力。
遺囑見證和簽名過程
在遺囑的見證和簽名過程中,繕寫人及見證人均一致證實,張榮發在立遺囑時神智清醒,並親自簽署確認遺囑內容。見證人和公證人也明確表示,當天在遺囑的簽署和密封過程中,張榮發清楚表達了這是他個人意願所立的遺囑。
最終結果
經過多年訴訟,最高法院最終駁回了張國政的上訴,並確定遺囑有效。這意味著張國煒終將按照父親的遺願,獨得約140億元的遺產。這不僅是法律的勝利,更是對父親遺願的尊重與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