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是一種債務人簽給債權人的書面票據,保證會於指定期日或見到票據時無條件支付本票上記載的金額,是一種合法且效力強大的支付工具。
但要怎麼簽,才能讓本票合法生效,而非一張無效票呢?
以一般市面上有販賣的空白商業本票為例,上面會載有「本票」、「無條件擔任兌(支)付」等文字以及金額、付款地、發票人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發票日期等欄位。
在這些欄位中,又以「金額」、「發票人姓名」、「發票日期」這三個欄位最為重要,一但漏填,這張本票就是一張無效票,到時候就欲哭無淚啦!
Q.金額欄位寫到一半不小心寫錯字,可以塗掉改寫嗎?
依票據法第11條第3項規定,金額欄位是不能改寫的,所以如果金額有不小心寫錯的情形,請不要偷懶,務必要再重新寫一張,才能避免變成無效票唷!
Q.如果到期日沒有寫上,那要怎麼知道什麼時候可以跟對方要錢?會不會變成一張無效票呢?
到期日欄位沒有填寫,依票據法第120條第2項規定,視為見票即付,也就是說只要拿著這張本票,就可以隨時向對方要求還錢,在要求的當下就視為已經到期,對方必須還錢。
Q.假如本票已經到期,我拿著本票向對方要錢,但對方還是不還錢,這時候我該怎麼辦呢?
這時候執票人不用提起耗時漫長的訴訟,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若法院審查認為本票沒有問題,就會裁定執票人提出的本票可以強制執行,這時候就可以先到國稅局調查對方名下財產,之後再向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對方名下的財產,來達到討回欠款的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