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許多民眾因身邊「朋友」介紹加入比特幣、虛擬貨幣或高報酬投資項目,直到後來平台無法出金、公司失聯,才驚覺自己陷入典型 比特幣龐氏騙局(Ponzi Scheme)。
在這樣的情況下,許多人心中都會有同樣的疑問:
- 介紹我投資的那個朋友是不是騙我?他會有刑事責任嗎?
- 如果他說他也被騙,我能向他求償嗎?
- 我要怎麼判斷他到底是共犯、幫兇,還是真正的受害者?
以下由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台中律師推薦的詐欺案件專業律師──陳冠仁律師 提供完整法律分析。
Table of Contents
Toggle一、什麼是比特幣龐氏騙局?朋友為何常被用來「拉人頭」?
龐氏騙局的核心特徵是:
- 承諾「高報酬、高回饋、穩賺不賠」
- 用後來投資者的資金付給前面的投資者當「獲利」假象
- 鼓勵老會員拉新會員
- 拉越多人,賺越多佣金
詐騙集團常利用「熟人介紹」降低被害人的警覺心,因此朋友、同事、親戚常常也成為無意間的「推手」。
二、介紹人會被判刑嗎?關鍵在於「是否知道是詐騙」
法院與檢察官會從三項因素判斷「介紹人」是否構成詐欺共同正犯:
情況 1:介紹人明知是假投資,仍積極拉人 → 會負刑責
如果朋友:
- 早就知道平台不合法
- 明知是龐氏騙局
- 自己靠佣金收入生活
- 使用話術:「我真的有賺到」、「很安全」、「趕快跟上」
- 在群組裡積極催促加碼、鼓勵借錢投資
法律上可能成立:
➡ 刑法第339條 – 詐欺罪(加重情形適用 1–7 年)
➡ 詐欺共同正犯
➡ 洗錢防制法(若參與金流操作)
此類人不僅要負刑事責任,也需負 民事連帶賠償,你可以向他請求返還損失。
情況 2:介紹人不知道是假投資,也自己有投錢 → 可被視為「善意被害者」
若朋友:
- 自己也投錢
- 也無法出金
- 也是在相信資訊後才推薦你
- 沒有因為介紹你而獲得佣金
- 不是平台管理者、講師、業務
則法院多會認定他是「受害者而非加害者」。
此時:
- 刑事責任:通常不成立
- 民事責任:原則上不需賠償
但若他說謊、隱瞞事實,責任就會不同。
情況 3:介紹人不確定是否真投資,但仍亂推 → 可能成立過失或民事賠償
如果他:
- 沒查證平台是否合法
- 靠佣金為目的介紹你
- 對風險輕描淡寫
- 號稱自己賺到但無證據
法律上可能構成:
➡ 不完全給付(民法) → 民事賠償可能成立
➡ 幫助詐欺(若推廣行為造成重大誘因)
此類案件需由律師分析蒐證與聊天紀錄,才能判斷責任程度。
三、受害者可以向介紹人求償嗎?
答案是 可以,但必須符合一定條件。
你可以提起:
-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民法第185條連帶責任
- 詐欺共同正犯之民事連帶賠償
法院會看這三點:
- 介紹人是否獲利(佣金或推廣費)
- 他是否明知是假投資
- 他是否對你的損害具有「因果關係」
若這三點都符合,你可以向他請求:
- 全部投資損失
- 利息
- 律師費用(部分情況可主張)
四、受害者應如何蒐證?(非常重要)
蒐證越完整,越能判斷介紹人是否有責任。請保留:
- Line / FB / IG / Telegram 對話
- 推薦話術、投資訊息
- 是否被催促加碼
- 是否承諾保證獲利
- 該朋友是否拿到推薦分紅
- 匯款或虛擬貨幣轉帳紀錄
- 投資平台網址、APP截圖
- 無法出金的證據
蒐證後請律師協助判斷介紹人的法律角色。
五、遇到比特幣龐氏騙局,建議立即尋求法律協助
這類案件常涉及:
- 介紹人
- 海外平台
- 金流跳板
- 多層轉帳
- 群組講師與操盤手
- 洗錢與跨國犯罪
受害者自行處理常常會焦慮、不知道從何開始。
建議尋求:
台中刑事律師、台南律師推薦──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詐欺案件專業律師|陳冠仁律師(多次獲 Dcard 網友推薦)
律師可協助:
- 評估介紹人是否需負刑事責任
- 撰寫告訴狀
- 協助金流調查
- 向介紹人與詐騙集團求償
- 協助保全、凍結資產
聯絡我們
- 台中所:台中市西區四維街45號 (0909) 888386
- 台南所:台南市中西區永仁街39號 (0920) 005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