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擺放夾娃娃機也會構成犯罪嗎?

我們常會在路邊看到很多夾娃娃機台,甚至很多夾娃娃機台是可以分開承租營業的,也因為如此,很多人會向場主(承租場地並擺放多台夾娃娃機)承租其中一台或數台機器來營業,自己當台主(就是這台機器的營收就歸你所有)。

但是,夾娃娃機其實涉及很多法律的問題,甚至會讓你卡到刑事責任:

  • 如果投錢下去,有時候運氣很好,馬上就夾到,夾到的商品高於你投下去的錢;有時候運氣不好,投一堆錢,甚至已經高於商品的價值還是夾不到,這會構成刑法的賭博罪。
  • 夾娃娃機台是屬於電子遊戲機,依照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是必須要申請設立登記的,如果你承租夾娃娃機台營業,但是沒有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是有刑事責任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業界為了規避這類問題,通常設定保夾功能,也就是當投入一定的金額後,商品一定能夾起來。依據經濟部的評鑑說明:

  • 不管你是夾娃娃機還是叫做選物販賣機,一定要設定保夾功能
  • 商品價值至少要達到保夾金額的百分之七十
  • 商品內容必須明確,內容及價值不能有不確定性(不能裡面裝摸彩券、刮刮樂之類的)。
  • 商品不能是現金、鑽石珠寶,或是其他違禁物
  • 機台內不能加裝隔板、障礙物之類的東西
  • 只要符合以上的規定,那麼就可以認定這台不是電子遊戲機

因此,如果你想承租一台夾娃娃機,自己當老闆時,你一定要記得機台要設定保夾功能,而且商品價值絕對不能低於保夾金額的百分之七十,不然,沒事就沒事,一旦被人檢舉,你會涉及刑事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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