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號可能被判無罪嗎?可以和解嗎?

可能被判無罪嗎?

不管是詐欺罪還是洗錢罪,都要有參與、協助犯罪的故意。所謂的故意,不是只有「明明知道還去做」(法律上叫做直接故意)而已,還有一種「雖然不確定但其實也不是很在意」,這個也是一種故意(法律上叫做間接故意)。

詐欺跟洗錢案件,最多就是被認定間接故意犯罪。只有讓檢察官、法官相信你不是故意的(包含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那麼還是有機會獲判不起訴或是無罪。
另外在民國112年6月14日,洗錢防制法當時增訂第15-2條,認為只要你提供帳戶時有換取對價、或是提供三個以上帳戶給別人,那就是犯罪行為。雖然法條設有例外規定,但目前實務上,符合例外規定而被判無罪的,少之又少。

人頭帳號可以和解嗎?

可以

有時候,即使你保留完整資料,但不見得檢察官、法官看著你的資料時,都能回溯你當時真正的想法,當檢察官覺得你有犯罪時,檢察官會起訴;當法官覺得你構成犯罪時,法官會判刑,此時,在偵查中拚緩起訴、在法院階段拚緩刑,也會是一種選項。不管是緩起訴還是緩刑,都要同時符合兩個條件:
1、 認罪。
2、 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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