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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在人頭帳號(俗稱人頭戶)相關案件中,常見罪名包含詐欺與洗錢。是否一定有罪、能否和解、可否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甚至在法院爭取緩刑,關鍵在於「故意」與事證。本文整理核心觀念與實務重點,協助你快速釐清。
重點摘要:
- 是否有罪,關鍵在「故意」是否成立;間接故意是實務常見爭點。
- 提供帳戶(特別是多個或換取對價)風險極高;例外情形少見。
- 和解可作為爭取緩起訴或緩刑的策略,通常須同時「認罪」與「與被害人和解」。
一、可能被判無罪嗎?關鍵在於「故意」是否成立
不論是詐欺或洗錢,均須有「故意」。除了『明知而為之』的直接故意,也包含『雖不確定但放任結果發生』的間接故意。
在人頭帳號與詐欺/洗錢案件中,檢方、法院經常爭執是否屬於間接故意。只要能讓檢察官或法官相信你並非故意(不論直接或間接),仍有機會獲不起訴或無罪判決。
二、洗錢防制法第15-2條重點(提供帳戶的風險)
實務對於提供帳戶之行為趨於從嚴。一般來說,若提供帳戶有換取對價,或一次提供三個以上帳戶,即可能被認定構成犯罪。
法條雖有例外,但能符合例外而判無罪的比例較低;因此在提供或借用帳戶上,務必審慎。
三、人頭帳號可以和解嗎?如何把握時點與條件
可以。即使你自認沒有故意,蒐集、呈現證據仍需時間;若偵查機關或法院傾向認定有罪,和解往往是爭取緩起訴或緩刑的重要選項。
通常需同時符合兩個條件:
(1)認罪(承認犯罪事實)。
(2)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實際賠償或修復)。
四、實務攻防要點:如何說明「非故意」?
- 保存與提供完整往來紀錄:帳戶開立與交付經過、聊天對話、轉帳明細、薪資或租賃證明等。
- 釐清對價關係:是否收取報酬?款項性質為何?有無合理來源與用途?
- 還原時間線:何時接觸、何時提供帳戶、收到何種指示、何時停止並報案。
- 避免再次接觸相關人等,並遵從警方、檢方或法院之限制。
五、警示戶 vs. 人頭戶:別把帳戶借出去
被通報為警示戶,可能影響開戶、貸款、金融往來;若涉及詐欺洗錢,還可能引發刑責。
將帳戶借給他人,即使未參與詐欺流程,也可能被認定為間接故意或提供帳戶供犯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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