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好心收錢幫人家丟垃圾,可能已經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在法規中,「垃圾」通常屬於法律上的「廢棄物」;若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的清除、處理許可,卻仍代為貯存、清除或處理,尤其收取費用形成對價關係,便可能落入刑責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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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你可能不知道的重點:
多數生活中的「幫丟垃圾」行為,若涉及代收、搬運、棄置且收費,實務易被認定為從事清除或處理業務。
無許可證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或處理,依法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與高額罰金。
別以為「沒人檢舉就沒事」;一旦被查獲或遭檢舉,刑責往往出乎意料。
為什麼幫人丟垃圾會觸法?
- 「垃圾」在法上屬於「廢棄物」,不以性質高低、是否危險為限。
- 只要未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仍代他人貯存、清除或處理廢棄物,就可能違法。
- 若收取費用,即具「對價」性質,更容易被認定是無照營業或非法清運。
法律條文(節錄)
《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節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四、未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
※ 法規可能隨時修正,實務認定亦視個案而異;個案請洽專業律師。
常見情境:好心幫忙卻變犯罪
- 鄰居或店家拜託「順手載去倒」,事後付你車馬費或清運費。
- 社團、群組接案:以「低價清運」名義收垃圾、廢棄家具、裝潢廢棄物。
- 裝修後的建築廢棄物,交由無許可的白牌車清運。
可能刑責與量刑影響因素
- 是否收費、金額大小(對價關係)。
- 廢棄物種類與數量(例如一般廢棄物、事業廢棄物)。
- 是否造成環境污染、溢散或二次棄置。
- 是否屬反覆或持續性行為、是否涉及他人勾結。
自保SOP(被找清運怎麼辦)
- 停止一切非經許可的清運行為,保留對話、轉帳與委託證據。
- 蒐集對方委託背景(來源、物品種類、數量、去向)並保存交付過程資料。
- 儘速諮詢律師:釐清是否屬於「清除或處理」、是否涉對價與無許可風險。
- 必要時主動向主管機關或警方說明,避免行為擴大與證據滅失。
如何避免觸法?三個合規重點
- 僅可委託或轉介合法有許可之清除、處理業者;要求出示許可文件與車輛識別。
- 避免以「車馬費」「辛苦費」名義受領費用;任何金流都可能成為對價證據。
- 對於裝修、營建、商業活動產生之廢棄物,務必使用合法處理鏈(開立或留存聯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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