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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遭提告詐欺,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提告詐欺罪,經委任律師辯護,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重點摘要

  • ✅ 角色釐清:還原金流、對話脈絡,證明當事人並非詐欺共犯核心。
  • ✅ 要件比對:逐點檢視詐欺罪主觀犯意與不法所得要件,欠缺「詐術+交付因果」。
  • ✅ 證據攻防:對比報案內容與客觀紀錄(轉帳、聊天、收據),排除不利臆測。
  • ✅ 風險控管:提供配合調查、聯繫往來紀錄與第三方佐證,強化可信性。

結果

  • ✅ 檢察官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作成「不起訴處分」。
  • ✅ 當事人免訟、免上法院,爭議一次到位處理。

本所辦案策略

  • ✅ 建立「事實—證據—法律要件」矩陣表,讓承辦檢察官一眼看懂關鍵。
  • ✅ 針對報案與筆錄不一致處逐點回覆,避免被擴張解讀。
  • ✅ 以時間線+金流圖像化呈現無犯意、無不法所得。

遇到相似情況怎麼做?

  • ✅ 先保存所有原始資料:匯款憑證、聊天紀錄、寄送紀錄、合約/DM。
  • ✅ 接到通知先諮詢律師,由專業統一回應,避免不必要供述風險。
  • ✅ 越早整理證據與脈絡,越能爭取「不起訴/不起訴處分」。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刑事辯護(詐欺/洗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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