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被告給付工程款,經委任律師答辯,一審法院判決駁回原告訴訟。
- 提醒:本事務所從未加入任何投資群組,更不會以事務所或律師名義鼓吹任何投資。有以上情形均屬詐騙盜圖,請勿上當。
中部事務所
南部事務所
- 702台南市南區永仁街39號(金華路一段161號對面)
- TEL:(06)291-7291
- FAX:(06)291-7610
- 週一 -週五 上午09:00-18:00
版權所有@2022 –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 Designed by 好事發生數位
當事人被告給付工程款,經委任律師答辯,一審法院判決駁回原告訴訟。
版權所有@2022 –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 Designed by 好事發生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