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被告妨害公務罪,法院判決無罪|台中刑事律師推薦、台南刑事律師推薦

113.11.27當事人被告妨害公務案件,經委任律師辯護,法官判決無罪。

當事人因妨害公務罪遭起訴,委任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辯護,最終法院判決無罪。刑事律師推薦,專業辯護守護您的權益。


案件簡述

在台灣,妨害公務罪 常見於民眾與執法人員發生衝突的案件,例如警察臨檢、取締或糾紛時的推擠行為。若被認定違反 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可能面臨刑責,甚至留下前科,對生活與名譽影響重大。

本案中,當事人因與警方在路檢過程中發生爭執,被檢方依妨害公務罪起訴。然而,案發過程中並無明確證據證明當事人有「妨害執行公務」的故意行為。

當事人委任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辯護,由 陳冠仁律師 親自承辦,針對檢方指控逐一提出抗辯:

  • 當事人行為僅屬情緒反應,並無妨害公務之意圖。
  • 現場錄影、證人證詞均不足以證明犯罪事實。
  • 執法人員的執法程序存在瑕疵,難以構成妨害公務罪。

案件結果

經過律師團隊完整辯護,法院最終採納無罪抗辯理由,判決 無罪。此判決不僅維護了當事人的清白,也讓其免於承受刑事追訴帶來的壓力與社會影響。


為何要找刑事律師?

刑事案件往往關係重大,一旦被起訴,若沒有專業辯護,當事人可能遭遇不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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