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分割共有物,一審法院採納我方分割方案

110.10.22.當事人請求分割共有物,經委任律師陳述說明,一審法院採納我方提出的分割方案

案件摘要

當事人與他人共有不動產,因雙方對於 如何分割共有物 產生爭議,遲遲無法協商一致,不動產價值與持分權益均受到影響。

當事人委任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台中律師推薦、台南律師推薦) 出庭進行訴訟,律師詳細審視不動產現況、持分比例、使用情形與未來價值,替當事人擬定一份 具體、合理且兼顧雙方權益的分割方案

我方律師在法庭上清楚說明方案依據與事實基礎,並反駁對方不合理主張,使法院認為我方方案最為可行且公平,最終 一審法院採納我方提出的分割方案

律師策略與分析

 1. 主張我方分割方案具最高可行性

律師依據民法共有物規定(民法第 823~829 條)提出:

  • 分割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 分割後是否能避免拍賣造成財產損耗
  • 如何兼顧所有共有人的利益
  • 是否能確保當事人取得應有的比例與利益
 2. 明確指出對方方案的缺失

在攻防中我方律師指出:

  • 對方方案缺乏可執行性
  • 計算方式不符事實
  • 方案內容可能造成不動產價值損害或對當事人極度不利

藉由具體證據支持,使法院認為我方方案較為合理。

 3. 將不動產使用、位置、價值一併納入評估

律師從市場價格、位置條件、使用現況、建物限制等角度完整論述,使法院接受此為最公平之分割方式。

 結果

 一審法院採納我方分割方案
 當事人成功以合理方式完成共有物分割
 避免強制拍賣或多年訴訟造成的價值下降
 全案順利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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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為案例分享,非個別法律意見;每案仍須依實際情況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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