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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涉嫌詐欺帳戶供用案,一審有罪,二審律師成功爭取改判無罪

二審法院改判決無罪

案件摘要

當事人因提供帳戶遭指控涉犯詐欺罪,一審法院認定不利,作成有罪判決。若判決確定,不僅留下前科,甚至可能影響日後工作、保險、金融往來及人生各面向。

為避免錯誤定罪,當事人委任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台中所/台南所) 律師團隊提出上訴。律師詳細檢視卷證、調閱金流資料,並向法院清楚說明:

  • 當事人並未參與詐騙行為
  • 提供帳戶並無犯意,也未分得任何不法利益
  • 無法證明其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的共同犯意與認知
  • 一審事實認定有重大疑點

經過縝密辯護,二審法院最終採信律師論點,改判無罪

 辯護重點

 1. 無詐欺犯意、未取得任何不法利益

律師透過金流證據與通聯紀錄,證明當事人:

  • 不是詐騙集團成員
  • 未參與金流操作
  • 不具「詐欺共同犯意」

此為二審法官認定無罪的重要基礎。

 2. 一審事實認定不足,存在合理懷疑

律師指出:

  • 一審僅以帳戶遭利用即推論有罪,未符合「罪證須達無合理懷疑」的標準
  • 檢方並無積極證據證明當事人知情

有效迫使法院回到證據本身重新審酌。

 3. 符合法院「疑罪從無」原則

在證據不足、犯意存疑的情況下,律師成功說服二審法院: 不得僅因帳戶遭用就推論當事人犯罪
最終法院依據「疑罪從無」作成無罪判決。

 判決結果

二審改判無罪
✔ 成功洗刷不實指控
✔ 避免前科、刑罰及個人信用受損
✔ 律師精準攻防,扭轉一審不利結果

 遭遇詐欺相關刑案?務必儘早尋求律師協助

若您或家人遇到:
✔ 提供帳戶遭指控詐欺
✔ 當事人是被利用、被冒名、被誤導
✔ 一審判決不利、想上訴
✔ 收到警察通知或檢察官傳喚

越早處理,越能保護權益。

 台中所|0909-888386

 台南所|0920-005011

(本案例已去識別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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