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oggleMeta Description
本案當事人因提供帳戶遭依幫助詐欺罪偵辦,經台中刑事律師陳冠仁律師團隊辯護,成功釐清主觀犯意不足,檢察官最終作成不起訴處分。詐欺案件涉及金流與犯意認定,建議儘早委任專業律師處理。
在刑事案件中,尤其涉及詐欺或幫助詐欺罪名時,許多人最擔心的就是是否會被起訴、留下前科紀錄。本案當事人因帳戶遭他人使用,被檢方依刑法第339條幫助詐欺罪偵辦,最終經辯護律師團隊完整釐清事實,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
本案由
- 陳冠仁律師
- 丁小紋律師
- 曾元楷律師
共同協助處理。
案件背景
本案因第三人涉嫌於社群媒體刊登投資廣告,誘使被害人匯款至特定帳戶。該帳戶為當事人名下帳戶。
檢方認為:
- 當事人提供金融帳戶
- 該帳戶用於收受詐欺款項
- 涉有幫助詐欺罪嫌
依刑法第30條、第339條第1項偵辦。
爭點分析
本案核心在於:
- 當事人是否明知詐欺行為?
- 是否具有幫助詐欺之犯意?
- 是否實際參與金流控制或分配?
幫助詐欺罪必須具備:
✔ 主觀犯意
✔ 客觀幫助行為
✔ 犯意聯絡
若僅單純提供帳戶,仍須證明主觀上明知或可得而知。
辯護策略
由陳冠仁律師團隊進行完整辯護:
一、否認主觀犯意
說明當事人並未預見該帳戶將用於詐欺用途。
二、金流分析
逐筆比對入出款時間與使用情形,證明當事人未參與控制或支配資金。
三、角色定位釐清
當事人並非詐欺集團成員,亦未收取報酬。
四、實務判例引用
提出實務見解,強調幫助詐欺須具備具體犯意。
檢察官處分結果
經偵查後,檢察官認定:
✔ 犯罪嫌疑不足
✔ 無證據證明主觀故意
最終作成:
- 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成功避免刑事起訴與前科紀錄。
台中刑事實務觀察
在台中地區刑事案件中,帳戶提供案件常被認定為幫助詐欺。
但實務上仍須嚴格審查:
- 是否具備犯意
- 是否有實際參與
- 是否取得不法利益
並非所有帳戶提供都構成犯罪。
為什麼需要專業詐欺律師?
詐欺案件涉及:
✔ 金流分析
✔ 犯意認定
✔ 刑法構成要件
✔ 偵查策略掌握
若偵查階段未妥善處理,可能直接被起訴。
早期介入,是關鍵。
詐欺律師推薦|台中刑事律師推薦
- 陳冠仁律師
- 丁小紋律師
- 曾元楷律師
- 賴怡馨律師
-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專辦:
- 詐欺案件辯護
- 幫助詐欺
- 洗錢防制法
- 車手案件
- 不起訴爭取
聯絡我們
📍 台中所
台中市西區四維街45號
📞 0909-888-386
📍 台南所
台南市中西區永仁街39號
📞 0920-005-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