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被告詐欺,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快速止損、免受起訴風險

111.12.02當事人被告詐欺罪,經委任律師辯護,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控詐欺罪,偵查階段委任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介入,系統整理金流、對話、交付紀錄,釐清爭議本質屬民事履約糾紛而非刑事詐欺。檢察官審酌後,諭知不起訴處分,成功終結刑事程序、避免入罪與名譽損害。

 日期:2022-12-02

關鍵字:詐欺罪、不起訴、偵查重點、舉證策略、民刑界線、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案件背景

告訴人指稱被害於交易過程遭詐欺取財。當事人焦慮將被起訴並影響工作名譽,案件仍在偵查初期,證據零散、說法不一。

代理策略

  • 證據鏈重建:彙整對話紀錄、轉帳/退款證明、收據與交付明細,建立時間軸還原事實。
  • 要件攻防:逐一比對事證,指出欠缺**「詐術」與「取財故意」**,爭議本質為履約與溝通落差。
  • 民刑分流:以契約往來、既有交易慣例與市價合理性,論證民事糾紛而非刑事不法。
  • 被害風險緩解:提供誠信往來紀錄與善後措施,降低檢方對侵害結果之評價。
  • 程序效率:在偵查階段即完成說理與證據補強,避免進入審判造成聲譽與時間成本。

結果

不起訴處分(案件結案、免受起訴)
👉 當事人不留前科、不進入審判,名譽與工作權益得以即時維護。

律師觀點

  • 詐欺與單純交易糾紛之分野在於是否具詐術行為+主觀取財故意;只要事證能呈現履約努力與善意,即可動搖犯罪要件。
  • 「證據順時序」是關鍵:用時間軸把收付款、交付、溝通誤差全部拼起來,說服檢方回到事實與要件
  • ✅ 面臨指控時,越早委任、越早蒐證與說理,越能把風險止於偵查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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