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遭告詐欺,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111.11.18當事人被告詐欺罪,經委任律師辯護,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重點整理

  • ✅ 迅速釐清交易關係與對價,排除「不法得利/使人陷於錯誤」要件
  • ✅ 提出金流紀錄、聊天紀錄、收據/發票與第三方佐證
  • ✅ 以「民事糾紛非刑事」為核心論點,結合主觀故意與客觀行為雙軸說理
  • ✅ 書狀逐點回覆告訴重點,降低犯罪嫌疑

結果

  • ✅ 檢察官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作成不起訴處分

我方攻防步驟

  • ✅ 建立事件時間軸與款項流向表
  • ✅ 彙整履約證據(交付、往來、驗收)
  • ✅ 針對爭點撰寫法律意見與實務見解,強化無罪基礎

被告自保小叮嚀

  • ✅ 立即保存所有金流/對話/合約與收據
  • ✅ 不要情緒回覆指控,統一由律師對外說明
  • ✅ 及早委任律師,避免不當陳述影響案件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刑事辯護・詐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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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不起訴處分、詐欺辯護、刑事律師、台中律師、台南律師、證據盤點、民刑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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