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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一、遺囑執行人的功能與職責
1.核心功能
遺囑執行人是遺囑人(立遺囑者)指定或法院指派,負責確保遺囑內容被正確執行的個人或機構。其主要功能包括:
- 確認遺囑有效性:向法院聲請遺囑認證(Probate),確保遺囑符合法定形式(如簽名、見證人等)。
- 遺產清算與管理:
- 清查資產(不動產、存款、股票、債務等)。
- 保全財產(如凍結帳戶、防止他人擅自處分)。
- 清償債務(稅款、貸款等)。
- 分配遺產:依遺囑或法定繼承規則分配剩餘財產。
- 辦理過戶與稅務:
- 不動產、金融資產過戶
- 申報及繳納遺產稅。
- 協調爭議:調解繼承人間糾紛,必要時代表遺產參與訴訟。
2. 執行人的權限
- 法律代表權:代理遺產處理相關法律程序。
- 財產處分權:在授權範圍內出售或管理資產(如支付喪葬費)。
- 報酬請求權:可從遺產中支領合理報酬(除非自願無償)。
二、遺囑執行人的資格
1. 誰可以擔任遺囑執行人?
- 個人:親友、律師、會計師等(需具備完全行為能力)。
- 專業機構:信託公司、銀行信託部、律師事務所等。
- 法院指派:若遺囑未指定或執行人不願擔任,法院可選任適當人選。
2. 不適合擔任執行人的情況
-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 曾因詐欺、背信等犯罪被判刑者
- 與遺產有重大利害衝突者(如繼承人之一,除非遺囑明確允許)。
三、遺囑執行人可能遇到的風險
1. 法律風險
- 遺囑有效性爭議:繼承人質疑遺囑真偽或立遺囑人心智狀態。
- 應對:確保遺囑符合法定形式,必要時預留醫師證明。
- 違反遺囑或法律規定:未按遺囑分配或未優先清償債務。
- 應對:嚴格遵循遺囑內容,重大決定可聲請法院許可。
2. 財務風險
- 遺產不足清償債務:執行人可能被債權人追討。
- 應對:依法公告債權申報,並向法院陳報清算結果。
- 稅務申報錯誤:漏報遺產稅導致罰鍰。
- 應對:委任會計師協助,保留完整文件。
3. 人際風險
- 繼承人衝突:不滿分配結果,指控執行人偏袒。
- 應對:保持透明溝通,定期書面報告進度。
- 個人安全威脅:高額遺產爭奪可能引發極端行為。
- 應對:涉及敏感案件時請求法院或警方協助。
四、遺囑執行人的收費方式
1. 報酬計算依據
- 遺囑明定:優先按遺囑約定(如固定金額或遺產比例)。
- 法定或行業慣例(無遺囑約定時):台灣實務參考,通常為遺產總值 1%~5%(依複雜度調整)。
2. 常見計費模式
比例制,按遺產總值百分比(如1%~3%),高資產可能分級遞減。
3. 費用支付方式
先收總資產0.5%~1%。其餘從遺產中優先扣除,執行人可依法直接支領。或是由繼承人協商支付,若遺產不足,可能由受益人分攤。
4. 影響報酬的因素
- 遺產複雜度(如跨國資產、公司股權)。
- 執行時間長短(訴訟案件可能耗時數年)。
- 專業需求(如稅務規劃、信託管理)。
五、如何降低執行風險
- 選擇專業執行人:律師、專業人士、信託機構經驗豐富,能減少錯誤。
- 預留充足報酬:避免執行人因費用不足消極處理。
- 書面化授權:在遺囑或委任合約中明確權限與報酬。
- 法院監督:高風險案件可聲請法院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