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依然是父母共同的責任。很多人會疑惑:小孩的扶養費到底要由誰來負擔?能不能向對方多請求一些? 以下整理常見的重點,讓你快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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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一、什麼是扶養費?要怎麼請求?
扶養費是指孩子生活所需的基本費用,包括食衣住行育樂。因為不是所有支出都有單據可佐證,所以法院通常會參考 內政部「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來核定標準,再由父母共同分擔。
👉 如果有特別的教育、醫療或額外支出,且有單據可提出,父母也可以依據實際費用提出請求。
二、對方收入比較高,可以要求他多付嗎?
法律規定:父母不論是否擁有監護權,都有義務分擔扶養費,比例由 雙方經濟狀況 來決定。
實務上,除非雙方收入差距非常大(好幾倍以上),否則法院多半會認定父母 各負擔一半。也就是說,即使薪水只差幾千或幾萬元,通常還是會各自負擔 50%。
三、有監護權的一方,可以少付嗎?
很多人會認為,監護權人已經花心力照顧小孩,應該要少負擔一些扶養費。
但法院實務見解大多仍以 經濟狀況 為主,不會因為有監護權就減輕其金錢上的扶養義務。也就是說,無論誰照顧小孩,金錢部分還是要公平分擔。
四、律師的提醒
離婚涉及的不只是情感,還有法律上的責任與經濟規劃。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陳冠仁律師提醒:
✔️ 扶養費不單是數字計算,更關係到孩子的生活品質。
✔️ 若雙方對扶養費分配有爭議,應盡早尋求律師協助,避免在訴訟中因舉證不足而失去保障孩子權益的機會。
✔️ 對於扶養費爭議,律師可以協助整理生活支出證據,提出最有利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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