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遭提告詐欺罪,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詐欺律師推薦

被告遭提告詐欺罪,經委任律師辯護,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提告涉犯詐欺罪。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迅速介入,重建金流與對話時間軸,證明交易存在對價與履行,欠缺不法所有意圖與詐術要件。檢察官最終認定證據不足,諭知不起訴處分

關鍵字:詐欺罪、不起訴處分、刑法第339條、金流比對、履約爭議、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陳冠仁律師無罪明冠法律律師團隊


案件說明

本案源自網路交易爭議。告訴人指稱款項給付後未獲相對應商品/服務,遂提告刑法第339條詐欺罪
偵查中,由陳冠仁律師明冠法律律師團隊

蒐整並呈現:

  • 金流證據:匯款/收據、退款與折抵紀錄逐筆對照。
  • 履約資料:寄送憑證、服務往來、處理進度與後續補償。
  • 通訊還原:完整對話情境,顯示當事人積極處理非逃避。
  • 主觀意圖:未規劃取財、無不法利益,僅屬履行爭議。

案件重點

  • 案件類型:刑事(詐欺)
  • 主要爭點:是否具備詐術—錯誤—處分財產之因果鏈與不法所有意圖
  • 辯護策略:以金流+履約+通訊三軸證據鏈,將爭議回歸民事履約問題,否定刑法要件

結果

處分結果不起訴處分(刑訴 §252,犯罪嫌疑不足)
👉 當事人免於刑事起訴與訴訟成本,名譽即時止損。


專業解析

詐欺罪須同時具備詐術行為使他人陷於錯誤處分財產,且行為人主觀上有不法所有意圖。若客觀上存在對價與履行行為、雙方僅因品質或時程產生爭執,通常屬民事糾紛,不宜以刑事評價。本案即藉由證據鏈+時間軸拆解指控,促成不起訴。


為什麼選擇我們?

  • 多起詐欺不起訴/洗錢緩刑成功案例
  • 擅長金流比對、通訊還原、時間軸重建
  • 偵查期快速應對,與檢警、法院有效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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