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首頁
關於我們
服務團隊
陳冠仁律師
陳明義律師
鄭才律師
覃思嘉律師
孟士珉律師
王邵威律師
嚴孟君律師
鄭凱元律師
毛健三地政士
服務項目
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
家事案件
法律顧問
調解業務
警局陪偵
其他項目
成功案例
聯繫我們
法律知識
訴訟流程
訴訟流程-刑事
訴訟流程-民事
Facebook
Line
YouTube
選單
詐欺罪一審判有罪,二審法院改判緩刑
2019-02-08
當事人被告詐欺,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年2月,經委任律師辯護,二審法院改判緩刑。
下一篇
當事人幫助詐欺,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下一篇
明冠事務所
堅持以專業及同理處理每一次案件
明冠服務項目
立即預約諮詢
首頁
關於我們
服務團隊
陳冠仁律師
陳明義律師
鄭才律師
覃思嘉律師
孟士珉律師
王邵威律師
嚴孟君律師
鄭凱元律師
毛健三地政士
服務項目
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
家事案件
法律顧問
調解業務
警局陪偵
其他項目
成功案例
聯繫我們
法律知識
訴訟流程
訴訟流程-刑事
訴訟流程-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