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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在家裡開趴,有朋友提議「借個房間吸一下」。阿強雖然心裡知道不對,但礙於朋友情面,還是點頭答應。結果警方臨檢,一群人被抓,阿強也被認定「提供場所」共犯。這就是常見的 提供場所或器具施用毒品案件。很多人以為「我自己沒吸,應該沒事吧?」但法律可不會這樣想。
行為 | 可能刑責 | 律師提醒 |
提供房間讓人施用一級毒品 | 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就算自己沒吸,也會被追訴 |
提供車輛或工具施用二級毒品 | 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載朋友去吸毒」也屬犯罪 |
明知卻縱容朋友施用 | 被認定為幫助犯或共犯 | 義氣不是法律的保護傘 |
初犯 | 仍有刑責,但可爭取減刑 | 專業律師介入能降低風險 |
律師的專業提醒
所謂的「義氣」常常換來一場官司。
毒品犯罪不是只有「吸的人」會有事,凡是 明知而提供場所、車輛、器具 的人,都可能被判刑。很多人出於友情、不懂法律,結果卻害了自己的人生。記住:真正的朋友,不會要你陪他坐牢。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溫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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