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oggle情境案例
阿凱因為朋友開口,幫忙買了一些毒品,再轉交給對方,還沒來得及收錢就被警方查獲。他心想:「我只是幫忙,不算販毒吧?」其實,法律上這樣的行為已經構成 販賣或轉讓毒品。這類案件往往讓人以為「只是分享」或「代購」,但刑責卻非常嚴重。
毒品種類 | 可能刑責 | 律師提醒 |
一級毒品(如海洛因、嗎啡) | 死刑、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 刑責最重,難以輕判 |
二級毒品(如安非他命、大麻) |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下罰金 | 即使是小量轉讓也屬販賣罪 |
以「分享」或「代購」為名 | 一樣會被認定為販賣 | 法律不接受「幫忙」當作理由 |
初犯 | 刑責雖重,但可視情爭取減刑 | 律師介入是保護權益的關鍵 |
律師的專業提醒
販賣毒品是毒品犯罪中最嚴重的罪名之一。
不管是收錢還是免費送,只要有「轉手」行為,就會被認定為販賣。刑責之重,不僅可能失去自由,更可能斷送一生。許多人因一時疏忽或誤解法律,而陷入長年的牢獄生活,甚至留下無法抹滅的前科。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溫馨提醒
如果您或家人面臨 販賣毒品案件,切勿心存僥倖,務必盡快尋求專業協助。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 擁有處理 專辦毒品訴訟 的豐富經驗,能協助您:
- 釐清案件事實,爭取減刑或法律上有利的處置。
- 提供 免費法律諮詢,第一時間給予方向。
- 提供 台中毒品律師推薦、台南毒品律師推薦,跨地區即時支援。
立即行動:法律不會因為「只是幫忙」就網開一面。請盡快聯繫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由專業律師為您爭取最大保障。
聯絡我們
- 台中所:台中市西區四維街45號 (0909) 888386
- 台南所:台南市中西區永仁街39號 (0920) 00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