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受騙被告詐欺,律師協助獲檢察官不起訴

110.10.20.當事人誤交損友被騙帳戶,經委任律師辯護,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案件摘要

當事人因誤信朋友,將自己的銀行帳戶借給對方使用,卻遭詐騙集團利用,導致當事人被害人指控涉嫌 詐欺取財罪。警方與檢警機關因此偵辦案件,當事人一度擔心會被起訴、留下刑事紀錄。

當事人委任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台中律師推薦、台南律師推薦) 協助答辯。律師立即著手蒐集資料、釐清事件脈絡,並向檢察官完整說明當事人並非詐欺犯意之成員,而是遭利用的被害者。

經律師提出充分證據與法律意見後,檢察官最終認定當事人並無犯意或犯行,不符合起訴要件,作成 不起訴處分,順利替當事人解除刑事風險。

 

 律師策略與分析

  1. 釐清當事人非犯罪共犯

律師強調當事人 無詐欺犯意、無詐欺行為、無犯罪所得,僅因誤信友人而交付帳戶,屬遭利用的善意第三人。

  1. 蒐集有利證據證明無犯意

包括:

  • 帳戶開立、提供使用之原因
  • 與實際詐欺行為之距離、無參與犯罪
  • 電子通訊、對話紀錄,證明當事人無涉入
  1. 法律論證完整呈現於檢察官

律師向檢察官指出:

  • 行為不符合刑法詐欺構成要件
  • 當事人無「不法所有意圖」
  • 當事人並無參與詐欺犯罪組織

經綜合事實、證據、法律分析後,檢察官採信我方意見。

 

 結果

 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無需進入法院受審、避免刑事紀錄
 成功洗刷被誤認參與詐騙的嫌疑
 案件順利結束,當事人恢復生活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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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為成功案例分享,內容非個別法律意見;每案須依實際情況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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