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指控涉犯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經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介入後,釐清行為背景、接觸文件性質與主觀認知,說明並非基於洩密或危害國家安全之故意,且未造成實質損害。檢察官審酌情節輕微、犯後態度良好,最終給予緩起訴處分。
日期: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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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因當事人於特定職務或接觸情境中涉及文件或資訊使用,遭檢方依 《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規定 方向偵辦,認為可能涉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之嫌。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受任後,由辯護律師(陳冠仁律師、賴怡馨律師
)於偵查階段即介入,針對文件性質、接觸權限、使用行為與主觀認知進行全面釐清。
辯護重點與作為
一、文件與資訊性質釐清
說明涉案資料是否屬於依法定程序核定之國家機密,並非所有內部文件即當然構成國家機密。
二、主觀犯意與認知狀態分析
強調當事人並無明知或故意洩漏國家機密之意圖,對資訊性質之認知存在合理誤解或行政疏失。
三、實質危害與結果評估
證明相關行為未造成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機密保護體系之實質損害。
四、犯後態度與整體情節說明
呈現當事人於案發後積極配合調查、態度良好,並無再犯風險,符合緩起訴制度之立法目的。
案件重點
案件類型:刑事案件(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主要爭點包括:
- 涉案資料是否依法構成「國家機密」
- 當事人是否具備洩密之主觀故意
- 行為是否造成實質危害結果
- 是否符合緩起訴之適用要件
辯護策略:
從「文件屬性+主觀認知+危害結果+犯後態度」四個層面切入,爭取檢察官改採緩起訴處分,而非正式起訴。
結果
- 處分結果:緩起訴處分
- 當事人未遭提起公訴,避免正式審判與刑責風險,並在履行緩起訴條件後,即可結案。
專業解析
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案件,並非只要接觸或使用相關資料即必然構成犯罪,仍須審查資料是否具備法定機密身分,以及行為人是否具備明知洩密之主觀故意。
對於情節輕微、未造成實質危害,且當事人犯後態度良好者,緩起訴制度提供刑事政策上的彈性處理空間,避免過度刑罰化。
本案即透過要件式分析與情節整體評估,成功爭取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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